据媒体:风传了3个月的温州立人集团民间借贷案最终走进了司法程序,董事长被刑拘,涉案额可能达22亿元(有说80亿)。报道说,非法资金的提供者,有政府官员。
似曾相似,吴英案中,似乎也有相当一部分官员涉足其中。
这并非个别。在那些如魅的案件中似乎毫无例外的都有官员的身影。这里说的,不是被双规的案件。这里说的,是比如,一些涉黑案件,涉黄案件,违法拆迁……这里,要么其主人们就是官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要么隐形在背后的,幕后黑手,其身份也是官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
照理说,官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等身份的人物,应该是这个社会的精英,他们应当是最能够明辨是非,最应该嫉恶如仇,最富良知,但是,而今,却正是他们中的一些人,使得魅影更加憧憧。原因何在?
原因一:非法状态。我们社会正在建立法治社会,但是,根深之处,人们——无论官、民,仍然迷恋人治,崇尚德治,即便是我们在国际上打交道,也在犯这种错,以为全世界都像我们一样看德讲情。这是意识上的非法状态。
还有法律上的非法状态。比如,目前,法律制定严重滞后,有很多该制定的法律没有制定,费了好大的劲制定了的法律迟迟不颁布。比如有一些法律,制定人的来源就极其偏狭,制定的法律含混不清,缺陷严重,甚至于相互矛盾……这些要么造成了非法状态,要么本身就是非法的。
还有言、行上的非法状态。比如“我x是xx”。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乱用。
原因二,评价机制严重偏颇。上述的所谓官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之类,往往不是其德望和政绩,不是其为社会、民众贡献很大,不是其有能力、有愿望、有品行为民众做事而被用,而是看其有多少钱,名头是不是大。常常是,只要有钱,有名头,有来历,我们会抢着给官当,给地位做,给名誉顶。
原因三,严重缺乏民众对精英阶层的有力、有效、有法的约束。缺乏一种合法有效的机制、场合行使评议权,致使正当的评议,变成举报。
魅影如此憧憧,这是不正常的。我们务必要崇尚正义,崇尚公义,崇尚法律,是我们的社会行进于合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