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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浅谈深圳市梅林一村社区的“德”与“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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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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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1-11-19
一村乒协振臂呼,敢向强权下战书;终于争得大球室,有人笑来有人哭。  
离线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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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1-11-29
     再发一个告梅林一村全体业主的公开信,让全深圳、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一个成天披着无数美丽光环和外衣的所谓先进社区,居然虚弱到,连在社区范围内设立一个“村友之家”、“意见专栏”都不行。原因呢,不是社区管理者的素质和管理水平不行,是根本就不允许业主和居民提意见!  
离线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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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1-12-02
        因为,我们梅林一村曾经有一批敢于挺身而出、不畏社区管理部门的强权、能够团结起来坚决捍卫自身权益的业主。因此,他们自发地组织起来,成立了有数百名业主百名参加的“乒乓球沙龙(协会)”;经过百般努力,终于争取到了一间近百平方米的乒乓球室。并且,民主选举产生了以李会长为首的管理班子,自主管理,义务奉献,坚持多年。这是深圳市梅林一村历史上的一件大事。这是一个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大功德。            
离线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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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1-12-04
梅林一村确实冤枉,天天挨骂脸上无光;不如趁早低头认错,挽回一点“光辉”形象!
离线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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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1-12-04
我也不同意“沙发”所说的“乒乓球协会明显有侵害业主公共利益之嫌”的观点。
其一,如“板凳”所言,没有业主自发成立组织起来的一村乒协,就争取不到会所乒乓球室。其二,既然乒协与管理处共同制定了“会所球室管理规定”,来打球者,就应该自觉遵守。如果您不喜欢打乒乓球,大可以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而似乎不应该对自己所不了解或者没有做过任何努力的业主团队予以指责。